南昌近来兴起闲置车辆租借业务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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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车讯网报道春节出租小车 7天赚2100

  市客管处:不受法律保护

  春节期间,很多有车族出门不开车将车辆停放在家里,而这些车就成为了留守汽车。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获悉,一般城市里留守汽车占车辆保有量的30%~50%,粗略估计,春节期间南昌的留守汽车有近30万辆。有的车主,就趁机将汽车租出去赚点钱,但是交警表示,这样做是有风险的。

  现象:春节有人趁机出租闲置车辆

  “有的车主节日假期不用车,就将车辆放到网上出租,还有的挂靠租车公司收取租金,节假日过后再将车取回。”江西新信汽车服务公司的业务经理黄斌告诉记者,挂靠到租车公司的话,租车公司一般会要求是好点的务车、豪华车。随后,记者在58同城上搜索到一些南昌的私人租车信息,有的是面包车,有的是小轿车,写着“价钱面议”。

  春节假期将私车出租的郭先生告诉记者:“我春节要回上海过年,不开车,就将车辆挂在网上出租,租给了一位南昌本地人,300/天,租了7天,赚了2100。”

  南昌讯克租车公司的业务员小赵告诉记者,这些租用留守闲车的客户大部分是“80后”,油价下跌、免收过路费使得他们的出行成本下降,租车带着父母出外游玩比较方便。

  “这种闲车出租,最好租的就是务车和越野车。”小赵说,这种新的租车模式是去年才流行起来的,在南昌真正出租私车的并不多,但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较多。

  客管:私家车租赁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

  对此,红谷滩交警大队事故科徐警官说,留守汽车转租虽然利用了闲置资源,不过这样的租车方式目前还不受法律保护,需多加谨慎。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造成第三人损害,要视情况来划分机动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的赔偿责任。如果没出现人员伤亡,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走保险,一旦出现人员伤亡就很难处理。

  保险业务员邓先生告诉记者,不管自己使用还是出租,保险只看车主购买了哪样险种,严格按照规定赔付,如果出现人员伤亡,也会按照车主的购买险种的具体情况来赔付。

  南昌市客管处办公室吴主任则表示,如果私家车车主将车长期借给固定一人使用,对方在自愿的情况下,愿意向车主支付一定费用,这个是可以的。但是,私家车租赁没经相关部门认可,出现问题不受法律保护。将私家车用于租赁盈利,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李竹青律师说,汽车租借涉及物权的使用权转移,出租的只是车辆本身,属于民事范畴,车主并没有提供配驾服务,可以说是合法的。但按照规定,私家车没有营运证而从事营运活动,即为非法。这种模式是否合法,还仍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用户在租用汽车时应查看车辆健康状况、油耗等信息以及是否购买了保险,最好和车主签订一份协议,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写进去。”李竹青说。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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