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征“豪车”消费税 第一辆完税车缴纳税金17万自2016年12月1日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以来,山西省首台完税“豪车”奔驰GLS缴纳消费税17万元。与此同时,按规定办理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合同备案手续的有138辆,涉及金额3.4亿元。 据介绍,2016年12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政策实施后,省国税局仔细筛查所属管户情况,检索出了各市经营小汽车4S店,其中全省有销售超豪华小汽车业务的纳税人31户,按规定办理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合同备案手续的纳税人20户,备案超豪华小汽车138辆,涉及金额3.4亿元。从全省消费税征收情况看,应征消费税的超豪华小汽车零9107阅读 2017-02-17 1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