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管理经销商难度加大 电商卖车福祸难料

汽车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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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作者/编辑:李洋

近日商务部发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一连串的管理办法出台,这其中加强了车企与经销商的管理,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为他们的购车增加了一些保障。现在就带大家来部分解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对消费者、经销商和电商所带来的影响。

其中: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进口产品为进口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并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可以要求经销商为本企业品牌汽车设立单独展区,满足经营需要和维护品牌形象的基本功能,但不得对经销商实施下列行为:

(一)要求同时具备销售、售后服务等功能;

(二)规定整车、配件库存品种或数量,或者规定汽车销售数量,但双方在签署授权合同或合同延期时就上述内容书面达成一致的除外;

(三)限制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

(四)限制为其他供应商的汽车提供配件及其他售后服务;

(五)要求承担以汽车供应商名义实施的广告、车展等宣传推广费用,或者限定广告宣传方式和媒体;

(六)限定不合理的经营场地面积、建筑物结构以及有偿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建筑材料、通用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的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搭售未订购的汽车、配件及其他商品;

(八)干涉经销商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属于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九)限制本企业汽车产品经销商之间相互转售。


车主保养可选择性增加

在这其中规定了同一家经销商可以不同时具备售车和维修,也就是买、修分办。而消费者最关注的无非是买车和保养问题,相当于现在有4S店就可能会有自己心仪的车,甚至可能与保时捷同店销售。问题是保养与维修却要另找维修店,与这么多年的购物经验不同,难免还有不少消费者会有疑问,什么会产生经济纠纷。

当然也会有积极的一面,经销商要明示售后服务的技术、质量和服务规范。可能以后在这方面会有评分与等级的区别,消费者可以挑自己喜欢的维修店,而不是明知道买车的地方服务差,为了不脱保就得忍气吞声;或是异地买车,选择离自家近的保养。

车企管理工作量加大

以前的4S店那是各做各的,现在新办法出来后,车企的工作量大了,得协调资源。那么工作量的增加有是否会看着利润的减少,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让消费者自己承担。

对于质量好的车企也有着担忧,整车出来质量控制得当,售车门店车水马龙,但修车那家店不怎么好做。那么经销商们为何要选择做你的合作门店呢?还不如把投资的钱换到另一个质量没那么好的品牌去捞金。这时车企就得掂量掂量怎么维系好这些负责维修的经销商。

电商卖车福祸难料

做企业的跟不上时代就会被淘汰,这是定理。网络的高速发展让不少人看到了商机,导致了电商蓬勃发展,也让消费者从中得益。而在新办法下来后,卖方的市场被放开了,竞争更加激烈了,以更低的价格来走量的经销商会更多了。价格的放开,让电商本来的优势弱化了。

汽车电商的盈利受到行业的限制,其它行业在销售过程中有差价高,环节多的特点,因此电商可以通过减少中间环节,达到低价格并直接到货的方式来达到盈利和提高效率。但是汽车行业的销售环节很简单,即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中间吃利润的就只有经销商且利润水分不大,电商想通过压低价格实现盈利的难度很大。

当然管理办法对电商还是有好处的,以往电商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的归属问题减少了。现在有专门负责维修的门店,电商对售后这块更好处理了,相对以前价格方面可能更能放开了,不用被4S店“威胁”,或许还能拿到全国厂家直销价格!


总结:当然了,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钻漏洞《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不是没有,要是车企与经销商联合起来,作为消费者还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并且上叙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经销商的违反成本也低到没有震慑力,对于违反该办法的经销商罚款1万到3万元不等。这些罚金多卖两辆车就回来了,这么低的“犯罪成本”,往往难以控制经销商的行为。纵使《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仍有不足,但是起码还是让我们看到了进步,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凡事都不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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