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雅R7自燃后续:4S店跑路维权无门

就在上星期汽车投诉网发表了名为:《森雅R7新车落地四个月就自燃 或因这个最常见的小故障导致》的文章,其中大概阐述了来自黑龙江大庆市张先生刚买不到4个月的一汽吉林-森雅R7就发生了自燃,由于当时张先生还没拿到消防部门所开得火灾鉴定书,因此张先生也只能怀疑车辆是渗油导致自燃的。

而几天过后,张先生也再次联系上汽车投诉网专员,并且出示了消防部门开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而从火灾事故认定书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起火部位在发动机下放位置处,起火原因为发动机渗油滴落排气管上遇高温引燃导致火灾。

因此事故责任方也很明确了,也就是车辆存在缺陷导致车辆自燃,那么张先生确实可以向4S店或厂家进行索赔了,但实际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为此汽车投诉网编辑也与张先生进行了解。

编辑:张先生您的车辆自燃后首先就想到了是发动机渗油滴到排气管上所致,为什么会这么确认呢?


张先生:因为而事发后我也消防鉴定专家沟通,他们也认为着火的原因是因为发动机存在渗漏机油的情况,由于滴在了排气管上,积少成多,最终导致了着火。

而车辆在刚买不久后,我就发现了发动机渗油的情况,而当时也跟4S店报备了相关情况,随后也更换了相关部件。因此我就比较确信是车辆自身问题的导致自燃的了。

但厂家派人员检测车辆后又表示这并非车辆的质量问题。这我就比较不解了,我的车辆从购车到自燃事件发生期间,没有对车辆的线路进行改装、没有更换过配件、也没有发生过事故,并且首保也是在4S店进行保养的,就这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了自燃,居然不是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这谁都不能信服。

编辑:既然《火灾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也明确是车辆问题了,您可以拿着消防报告到消委会、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帮助。

张先生:我这起案件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我的车是在黑龙江大庆市4S店买的,但车辆自燃时却在异地,那么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在厂家推脱责任的同时,我找到购车当地的工商局、消协他们表示异地的纠纷管不了,甚至是找到了当地的法院,都不寄予受理。原本还想找4S店去解决问题的,结果4S店也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

与张先生的谈话当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了几点信息:第一点就是车辆确实属于质量问题导致自燃;第二点厂家对事故呈现出推脱的态度;第三点就是由于车辆自燃发生在异地,因此购车当地的工商局、消协乃至法院都不受理案件,即使是有《火灾事故认定书》也无补于事;第四点4S店倒闭。

厂家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

那么首先既然认定为车辆质量问题自燃,张先生的汽车仍在保修期内,符合汽车三包保修范围,4S店就应该负起应有的责任,该如何赔偿就进行赔偿。

但在这里又有另一个点,那就是4S店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承担责任也是对的,但是主要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生产者。如果生产者躲在幕后,由销售者来承担责任,那么假如销售者愿意承担,那就是销售者自己的问题,但是如果销售者不想承担,他可以要求追加生产者为被告。因此无论是4S店还是厂商,出现了这类型的事故,都需要负上一定的责任,并不是说厂商就可以责无旁贷的在旁边冷眼观看。

异地维权难度大

其次张先生也阐述了异地维权的艰辛,由于车辆自燃的时候并不在购车地,因此张先生打算拿着《火灾事故认定书》回到购车地去申请维权,同样是遭遇了闭门羹。

但事实上,根据最新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规定中的第四点受理投诉分工,县(市)级消协和县级以下消费者组织受理:受理本地消费者的投诉,被投诉方是外地的,受理所在地消协应当直接与外地的被投诉方联系处理。解决有困难的,可函请被投诉方所在地的消协协助受理。

也就是说消协是有义务帮张先生解决问题的,但其中涉及了一系列的问题,也导致了张先生异地维权显得难度非常的大,因此张先生也应该尝试在事发当地的消协或工商进行投诉,看能否有成效。

总结

车辆因为质量问题而自燃已经够倒霉的了,但又因为自燃发生在外地,由于异地维权难度大,加上4S店又倒闭了,因此车主确实处于“维权无门”的状态,因此最终还是得回归到厂商这边,需要自觉的站出来,能帮车主完美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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