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中国一汽拉开改革大帷幕,其中,就包括有奔腾事业部的成立。紧接着,奔腾开始不断寻求合作,总的来说,奔腾似乎已经决定把未来压在新能源之上。不过,在其规模在渐渐扩大而形成之时,又有消息称,目前一汽的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复兴红旗这个品牌上。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一直在质量上未放多少心思的奔腾,却一心在寻求合作、扩大规模。如此一来,品牌底蕴多年没能形成,长此以往,下面的4S店估计也是难以抵挡车主的强烈攻势了。
从汽车投诉网的相关数据来看,在2017年,车主投诉一汽奔腾的案例中,反应出一汽奔腾管理上的疏忽尤其严重。如上截图,该车主于2011年10月购得奔腾B50,多年之后因为某些原因发现该车实为事故车。一般来说,4S店出售事故车往往很难被察觉,原因是车主爱惜新车,而当车辆没有发生事故之前,车辆没有拿去维修,他们就基本不会知道该车为事故车。4S店便是钻了这个空子,做出了违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此外,另一则投诉显示,车主李先生于2017年11月购得一台奔腾B30。当该车主交完所有款项之后,发现4S店提供的是一台质量问题十分严重的“新车”,最后,车主看到这台车子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距离购车日期几乎已经一年,实为库存车无疑。然而即便如此,4S店竟然坚决不给换车,并以两千多元和送保养来作为赔偿。先不管车主是否同意,这家4S店已然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悉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7月1日颁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交付以下随车凭证和文件,并保证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一致”。而有车主投诉称,自己多年前购买的奔腾B70座椅用料与实际宣传不符,本为真皮实际却换成了人造革。这个案例中,4S店显然违反了上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第十六条规定。
质量问题一直没有去认真整改处理,而从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一汽奔腾的管理问题也是尤为严重。如今,一汽奔腾避重就轻去着手于改革,一汽是否真正有用心,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了。